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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親愛的客戶,您好:
華南產物保險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一項(如為間接蒐集之個人資料則為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1. 蒐集之目的:
    (一)財產保險(O九三)。
    (二)人身保險(OO一)。
    (三)行銷(O四O)。
    (四)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一)。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地址、聯絡方式、婚姻、職業、財務情形、病歷、醫療、健康檢查、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詳如相關業務申請書或契約書內容。
  3. 個人資料之來源: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台端。
    (二)司法警憲機關、委託協助處理理賠之公證人或機構。
    (三)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輔助人。
    (四)各醫療院所。
    (五)與第三人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合作推廣等關係、或於本公司各項業務內所委託往來之第三人。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及華南金融集團共同行銷:
    (一)期間: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對象:
    本公司及本公司海外分支機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台灣票據交換所、 財金資訊公司、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業務委外機構、與本公司有再保業務往來之公司、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五)華南金融集團共同行銷:
    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3條規定,台端之姓名及地址(含電郵地址)將依法提供予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華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未來因組織異動依法應於網站揭露公告之新增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1.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行使權利之方式:以書面或其他日後可供證明之方式。
  6.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個人資料由當事人直接蒐集之情形適用):
    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因此可能婉謝承保、遲延或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或給付。
  7. 【註】上開告知義務內容已公告於本公司官網(https://www.south-china.com.tw/)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本公司0800-010850免付費專線。


  • 如有查詢問題請洽您的保單服務人員或客服中心,客服專線(02)2761-6969或0800-010850。